蘇州市吳中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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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員:
我受區政府委托,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2022年度吳中區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請予審議。
一、審計整改工作部署總體推進情況
6月25日,區第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關于吳中區2022年度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并提出相關審議意見,在審議意見中要求加大整改落實的跟蹤監督力度,建立健全整改效果評價機制,提高審計整改實效。
11月,丁立新書記在區委審計委員會上指出,要把督促審計整改作為日常監督的重要抓手,對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虛假整改的嚴肅問責,強調要進一步完善審計整改工作組織體系,壓實各級黨委對審計整改的領導責任,認真抓好落實,切實將審計整改成果轉化為治理效能;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建立健全審計查出問題整改長效機制的實施意見》,進一步推動審計整改工作落實到位。
區審計局嚴格落實“清單化建賬”、“掛銷號管理”制度,持續跟進督促審計發現問題的有序整改。2023年上半年撰寫《2022年度審計整改情況的報告》并上報區委審計委員會,10月份進一步對整改情況開展“回頭看”,向相關單位發送了審計整改意見函,并積極與被審計單位溝通,指導被審計單位認真整改,聯合區紀委監委對審計發現問題采取現場督查、書面督辦等手段開展督查工作,促進問題真整改、不反彈。
相關部門、單位高度重視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工作,把審計整改作為一項重大的政治監督和重要的政治任務來抓,從加強組織領導、完善體制機制、健全制度體系等方面入手,不斷鞏固擴大審計成果,將整改審計查出問題、落實審計提出的意見建議等納入領導班子重要議事日程,對照整改清單逐一分析研判,制定工作方案、建立整改臺賬,推進審計整改落到實處。
二、 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截至2023年11月底,今年審計工作報告中指出的5方面8項40個具體問題,已完成整改37個,整改完成率92.5%,其余3個問題正在積極整改中。
(一)吳中區財政管理及決算草案審計方面
1.關于個別本級代編預算未及時下達且未收回統籌使用的問題。區財政局進一步精準預算執行管理,一是嚴格預算源頭控制,在收支預算平衡的前提下,督促預算單位加快預算執行,提高全年預算執行率;二是動態調整預算執行管理措施,年度內動態跟蹤項目執行進度,對非必要、非緊急項目做好預算壓減。
2.關于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未及時更新的問題。區財政局聯合相關主管部門已出臺《吳中區區級科技經費管理辦法》、《吳中區區級人才開發資金管理辦法》、《吳中區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管理辦法》的征求意見稿,其中:《吳中區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管理辦法》正在征求意見階段,《吳中區區級科技經費管理辦法》、《吳中區區級人才開發資金管理辦法》已征求完畢,需待專家論證后根據規范性文件發文流程印發正式文件。
3.關于存量資金管理不夠規范的問題。一是區財政局已于2023年5月,將收回的交行股票轉讓成本676.25萬元調入一般公共預算統籌使用;二是區財政局已于2023年7月,將太湖治理專項資金賬戶2項資金結余3550.57萬元調入一般公共預算統籌使用;三是區財政局對結余資金和連續兩年未用完的結轉資金,一律收回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
(二)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方面
1.關于部分項目預算執行率不高的問題。區財政局堅持精準保障,加強部門預算源頭控制作用,強化厲行節約和全區一盤棋意識,對于執行率低的項目,一定范圍內核減下一年度預算安排,節約有限財力實現預算精準保障。
2.關于預算調整未執行到位的問題。區財政局全面評估年內項目支出規模,對非必要、進度緩慢的項目予以及時調減。
3.關于績效自評價不夠真實、客觀的問題。一是區教育局借助吳中區規范民辦義務教育發展專項治理契機,切實強化全區各類民辦教育機構尤其是外來務工子弟學校日常規范管理,提升管理績效;二是區農業農村局建立并進一步完善了項目和專項資金使用考核機制,嚴格執行績效目標,強化執行過程中的監督管理,區動物無害化處理中心已啟用省聯網處理系統,嚴格按系統流程進行統一收集、集中處理,并對養殖戶進行滿意度問卷調查,問卷結果為基本滿意。
4.關于績效評價指標設置不全面的問題。區水務局明確單位內部科室負責人要統籌預算項目編審、績效評價申報、預算執行進度把控、績效過程監控以及績效自評和復核工作,在區財政績效項目培訓、審核時,讓財務人員和業務科室人員共同參與,以明確各部門工作重點。
5.關于省歷史文化保護相關資金績效目標未能按期實現的問題。蘇州市木瀆歷史文化風貌區旅游發展有限公司強化了項目管理,細化了指標體系,進一步加大項目績效監控力度,按期對照績效目標開展監控,動態掌握項目實施進度、資金使用和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及時糾正發現的管理漏洞和績效目標偏差,并組織相關業務培訓,大力提升了項目績效管理相關工作人員業務水平。
(三)重點民生資金和重大項目審計方面
1.吳中區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政策措施落實情況專項審計調查方面
(1)關于補貼資金支付延遲的問題。審計期間,區財政、民政部門已撥付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設補貼、運營補貼及助餐點運營補貼1078.83萬元。
(2)關于部分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中用于養老服務業發展的比例未達到規定的50%的問題。2022年,吳中區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為2244.30萬元,用于支持養老服務業發展支出為2100萬元,占比為93.57%,已達到規定比例。
(3)關于未公開發布本地區基本養老服務指導性目錄的問題。區民政局已印發《吳中區基本養老服務指導性目錄清單(2023年版)》(吳民〔2023〕57號),并在區政府網站公開發布。
(4)關于對養老機構監督機制不健全的問題。蘇州市吳中區養老服務工作聯席會議于2023年9月印發《關于印發〈關于建立健全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制度促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吳養老聯席〔2023〕1號),明確了有關部門的工作職責。
2.蘇州結對幫扶宿遷市宿城區合作資金及項目實施跟蹤審計方面,關于項目實施進度滯后的問題,已整改到位。
3.吳中區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和資金審計方面
(1)關于項目實施進度緩慢的問題。一是區委2023年7月4日召開高標準農田建設現場推進會,通報各項目建設進度,協調解決困難問題,確保高質高效完成建設任務;二是區農業農村局加強協調,優化前期準備工作。未開工項目區相關部門將完善程序,盡早完成招投標準備工作,為后期項目建設預留足夠的施工時間;三是區農業農村局多措并舉,科學安排施工進度。各建設單位一方面全面展開項目區的前期清障工作,確保施工進場后能盡快組織施工,另一方面合理安排施工內容,注重工程質量,盡量減少施工期間對糧食種植的影響。截至2023年11月,6個進度緩慢項目均已施工,其中胥口鎮、光福鎮(二期)、橫涇街道、臨湖鎮項目預計于2023年12月底完成;甪直鎮項目預計于2024年1月完成;木瀆鎮項目預計于2024年2月完成。
(2)關于個別項目管護不到位的問題。一是區農業農村局結合“高標準農田建設工程質量專項整治雙百日行動”,對全區2019年以來的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進行了全面排查整改,現已完成鎮級自查、區級核查和市級抽查,溝渠壓頂出現破損問題已全部整治到位;部分農田被村民臨時占用種植大豆、油菜,現已全部恢復成種植水稻;二是區農業農村局優化溝渠設計,推廣機械現澆一次成型溝渠和低壓管道灌溉,從設計和施工源頭解決U型溝渠易出現回填土不實、壓頂容易破損問題;三是區農業農村局已完成《高標準農田基礎設施管護辦法》初稿的擬定,進一步明確管護組織及職責、管護范圍及標準、管護模式、資金保障等內容,將推動區級層面盡快出臺。
(四)國資國企審計方面
1.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審計方面
(1)關于國有資產處置程序不規范的問題。區教育局加強對下屬學校國有資產管理相關方面的培訓,確保各學校能嚴格按照《關于印發吳中區區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管理辦法的通知》(吳財規〔2021〕1號)中的處置程序進行資產處置。
(2)關于工程項目達到可使用狀態未及時確認固定資產的問題。區文體旅局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區級政府投資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工作的通知》(吳財建〔2019〕56號)文件精神,對吳中區博物館建設工程項目實施竣工財務決算,落實資產入賬、工程各子項目尾款結算等工作,于2023年8月對主體建筑物部分進行了固定資產入賬。
2.國有企業資產管理審計方面
(1)關于部分資產效益不高的問題。吳中文旅集團主動融入吳中區“3+3+3”產業發展格局,目前將香山慧境商務中心作為太湖數字科技產業園招商載體進行出租及招商,綜合運用視頻“云招商”等多種招商形式,全力招引優質項目落戶載體。
(2)關于部分區屬國有企業內控制度不健全的問題。一是針對未建立資金存放管理制度,資金存放利率偏低的問題,吳中文旅集團制定了《吳中文旅集團融資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融資行為及各項管理程序;吳中農發集團制定購買銀行金融產品詢價管理辦法,規范操作流程,把擔保業務量、利率高低等作為詢價依據;二是針對缺乏出租資產免租情況制度機制的問題,吳中文旅集團修訂了《蘇州市吳中文化旅游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資產出租管理辦法》,新簽訂租賃合同29份,嚴格執行免租期原則上每年不宜超過一個月,一年以內(含一年)的合同,不應設立免租期的規定;三是針對對外投資項目后續管理不到位的問題,吳中農發集團擬退出對中農新科的股權投資,已向區國資辦及區政府提交請示,下一步將加強與國資辦溝通,進一步落實退股事宜;針對穹窿山景區項目,持續關注財務報表、股權投資、重要事項投資等完成情況;針對宿遷市宿城區陳集村水蛭項目,繼續積極與項目負責人溝通,嚴格制定獎補資金及利潤分配方案等。
(五)香山街道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方面
1.關于香山街道部分永久基本農田存在拋荒情況的問題。目前兩塊耕地已按要求種植作物,下一步香山街道將建立常態長效機制,杜絕棄耕拋荒現象。
2.關于對上級下達違規占用耕地事項未整改到位的問題。截至2023年11月底,納入違法用地綜合整治三年行動計劃的已完成整改,其余部分正在持續整改中。
3.關于香山街道個別年度細顆粒物濃度超標的問題。2022年8月至12月,香山街道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為23.0微克/立方米,2023年1月至7月香山街道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為25.3微克/立方米,均已低于區級目標值的26微克/立方米。
(六)正在整改的問題及后續工作安排
從整改情況看,目前尚有3個問題正在整改中。主要是吳中農發集團閑置資產陸巷山莊尚未處置完畢,目前區農發集團已制定招租方案進行公開招租;香山街道細顆粒物濃度雖達標但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未達標,部分被占用耕地在持續整改階段。
下一步,區政府將持續抓好后續整改工作。一是加大跟蹤督促力度。聯合區紀委監委、人大對未整改問題采取現場督查、書面督辦、約談責任人等手段開展督查,督促有關單位加快整改進度;二是鞏固審計整改成效。對于已整改的問題進行分析研判,針對屢查屢犯、有普遍性和代表性的問題,研究問責和防范機制;三是強化審計結果運用。把審計結果及整改情況作為對部門單位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推動審計整改成果更好地轉化為工作效能。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我們將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認真落實區委各項決策部署,更加自覺接受區人大的監督和指導,持續推進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工作,建立健全審計整改長效機制,推動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提升,以審計整改成果助推吳中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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