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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中區人民政府:
今年以來,城南街道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按照省司法廳“四個全覆蓋”的工作目標,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緊緊圍繞區委、區政府中心工作和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按照《2024年度吳中區司法行政工作要點》和上級關于法治政府建設要求的各項工作任務,從鞏固社會穩定局面、關注社會民生熱點難點問題著手,健全完善工作機制、拓展法治內涵,深入開展依法治理,整體推進街道法治建設,從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和高效公正的法治環境等方面入手,認真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各項任務落實?,F就街道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如下:
2024年工作簡要回顧
一、全面履行政府職能,深入推動法治政府建設
對照《2024年度吳中區司法行政工作要點》文件精神,結合街道的行政職能要求,提高思想認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構,全力確保法治政府建設及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扎實有效推進。
(一)加強法治工作組織領導。明確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加強對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工作的組織領導,帶頭抓好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定期召開班子會議學習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求,專題研究部署街道法治建設工作。
(二)全面推動法治政府建設。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講話精神,充分利用“青說”宣講團 、“五老宣講團”等團體深入樓宇黨建陣地、車間一線,以小故事講述大道理、用小載體釋放大能量,線上充分利用“兩微一端”等媒體,線下以“三會一課”、主題黨日活動等為載體,組織集中學習習近平總書記考察江蘇、蘇州重要講話精神。今年除了自主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之外,黨工委還專題組織了2次法治主題學習,重點圍繞《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等內容開展。
二、加強行政執法監督,深化制度建設
(一)繼續完善政務公開運行機制。實行行政行為全公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以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為重點,積極做好政務公開工作,努力打造陽光、透明政府。著力推進“網上辦公”和政務公開化,建立全面、及時、準確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截至2024年12月底,主動公開政務信息413條,依申請公開6件。
(二)深化依法行政制度建設。推進行政執法責任制、評議考核制,梳理分解行政執法崗位職責,完善行政執法內部工作程序,健全評議考核制度,案卷評查制度等,實現權責一致。建立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治審核和集體討論決定制度,加強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開展行政執法監督專項整治。切實規范行政執法流程,不斷健全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機制,形成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推進、年末有考核、全年有調度的工作閉環,確保行政執法監督工作高質量開展。為全面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強化行政執法監督機制和能力建設,組織專題培訓,培訓主要包括黨的二十大精神、習近平法治思想、行政執法知識、干部專業素養等。嚴格執法人員資格準入,配備專職法治審核員一名,負責把關執法流程,按要求落實執法案卷抽查、檢查,確保指出問題,查出效果、促進提升。
三、加強基層民主法治建設,推進民主法治建設水平提升
(一)廣泛討論研究,充分實現民主科學決策。對事關社會民生發展的重大事項,充分發揮街道領導班子集體領導作用,推進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程序化。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對重大決策事項、重要人事任免事項、重大項目安排、大額度資金使用進行集體討論、科學決策。
(二)強化依法治理,加強基層法治建設。以民主法治建設創建為抓手,大力加強基層民主法治建設,推進基層、民主法治建設水平提升。在用好基層廉勤監督平臺的基礎上,不斷深化網格廉勤監督方式,通過管好“民生賬”“安全賬”“治理賬”三本賬,把“小微權力”置于陽光之下,進一步激活基層監督的“神經末梢”,把紀檢工作做到群眾身邊。
(三)落實合法性審查機制。根據《吳中區行政合法性審查工作辦法》要求,聘請法律顧問對街道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決策、重大行政執法決定和行政協議進行合法性審查,保證決策程序的規范化、民主化、合法化。
四、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情況,提高行政執法水平
(一)規范依法依規行政。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健全考核辦法,定期進行檢查考核。完善《城南街道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辦法》《城南街道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城南街道行政執法公開制度》《城南街道綜合行政執法重大案件集體討論實施細則》等各項規章制度,確保程序依法依規執行。
(二)規范執法權力。抓好法治宣傳教育,嚴格依法行政、文明執法。整合行政執法隊伍,堅持行政執法公平、公正、公開,根據城南街道工作績效考核機制,強化對行政執法人員的日常監管,嚴格依法行政。今年以來,街道綜合執法局共計簡易程序行政執法案14件,罰款金額2150元,一般程序行政執法案19件,罰款金額72500元。
(三)健全規范性文件的頒布。建立健全規范性文件的起草、發布、備案、效果評測、定期清理制度,全面推行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保證規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四)嚴格落實依法行政審批。今年以來不定期對117個審批項目進行綜合測評,要求具有行政審批權的部門,規范操作流程,執法人員做到具備專業法律知識,掌握各項審批程序,對街道審批案卷進行評查,嚴肅清查違法違紀行為。
五、強化行政權力制約監督,加大法治宣傳力度
2024年街道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啟動實施“八五”普法規劃,進一步開創普法工作新局面。
(一)領導干部帶頭學法,開展經常性學法活動。常態化落實黨工委中心組集體學法、干部任前法律知識考試,強化公職人員法治理念,形成領導干部學法長效機制和監督制約機制。結合“法律進機關”活動,廣泛組織開展普法知識宣傳活動,進一步督促工作人員學法,組織基層工作人員及社區居民參加法律知識學習。
(二)大力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突出法治宣傳重點對象。今年共進行各類法治宣傳52場,共計發放法治宣傳材料1300余份,同時開展法律咨詢活動189次,組織法律顧問開展法治講座68次,街道共組織法律服務工作者提供法律服務180次。
六、創新社會治理,化解社會矛盾
(一)化解基層矛盾糾紛。今年聯動中心接到工單12183件,應處置數10244件,辦結數9694件,結案率94.6%。高效運行街道社區兩級矛調機構,受理各類矛盾糾紛3634起,調解成功3634起,調解成功率達100%。例行矛盾糾紛排查1223次,未發生因調解不及時導致的民轉刑和上訪事件。
(二)嚴格管控重點人員。全面排查轄區涉邪教人員,及時掌握動態,防患于未然。強化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堅持“以證管人、以房管人、以業管人”的流動人口管理模式,提升了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水平。
(三)暢通合法信訪渠道。今年共計接待群眾來訪共43批83人,區來訪15批30人,市來訪21批43人,省來訪7批10人次,區委書記信箱4件,市委書記信箱12件,市長信箱12件。所有來信來訪事項按照《信訪條例》要求給予口頭或書面答復,均已得到妥善處理。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存在的不足
一、執法人員對新情況、新問題缺乏深入研究,對法律法規缺乏系統學習,運用現有法律法規解決難點問題的能力不強,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執法的效能。
二、法治意識普及度還不夠,普法活動力度不夠大,形式不夠多樣,普法宣傳投入不夠,群眾參與度不夠高。
三、司法所法律方面的專業人才缺乏,較為依賴法律顧問,對于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合法性審查缺乏專業知識,專業化處置難度較大。
四、對社區矯正對象管控有待提高,司法所專職社工數量配比不足,缺乏有效的管控手段,難以及時發現社區矯正對象的隱形問題。
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工作計劃
2025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任務任重而道遠,需要街道上下振奮精神,再接再厲,堅持工作高標準嚴要求,抓好各項工作落實,夯基固本,久久為功。
一、法治政府建設方面
(一)加強政府信息公開發布全程管理。不斷完善政務信息報送、審批、發布制度,及時協調解決政府信息公開及相關民生實事等具體工作中的問題,全面發揮信息公開推進行政體制改革、加強對行政權力監督制約、提供高效便民服務的作用。
(二)加強法律援助聯絡點建設。建立健全管理機制,落實“就近申請、全省通辦、引導幫辦”,進一步強化工作站點與法律援助中心的有效銜接,推動法律援助全面向低收入人群、特殊困難群體拓展。
(三)加強公共法律服務團隊建設。做好2025年度街道、社區法律顧問的簽約工作,將“三個一”規定落到實處,給轄區居民提供更好的、更全面的法律服務工作。
(四)完善行政復議、訴訟流程。根據制定的行政訴訟、復議工作流程,及時跟進涉街道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做好對上溝通和協調,提高行政應訴質量。
(五)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相關工作。根據基層司法行政年度工作要求,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推動民主科學決策。
(六)加強法治機構人員配備。配強配齊法律專業人員,加強專業化培訓,提升工作人員的專業化水平,提高法治政府工作質效。
二、法治宣傳方面
(一)積極開展法律宣傳活動。圍繞街道中心工作,繼續深入開展以憲法為核心的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開展“加強法治宣傳,化解社會矛盾”主題宣傳活動。充分利用“3?15”、農民工學法、春風行動、“12?4”全國憲法日和法律法規頒布實施紀念日,采取普法聯動機制,不斷擴大法治宣傳面,提升公民法治素養。
(二)深入開展“法律七進”活動。不斷加強各類重點對象學法用法工作力度,整合街道法律資源,組織法治宣傳、法律服務、人民調解、法律援助等活動,針對群眾關注的社會熱點及難點問題,開展有針對性的專項法治宣傳教育,引導公民依法表達利益訴求,維護正當權益,促進社會矛盾的和諧化解。
三、矛盾糾紛化解方面
(一)強化調解組織建設。進一步加強各級調委會規范化建設,充分發揮各級調解組織的職能作用。定期召開調解員工作例會,堅持每月一次的矛盾糾紛排查工作,將矛盾化解在基層,確保小糾紛不出村,大糾紛不出街道,達到標本兼治的目的。
(二)完善調解員隊伍建設。加大對人民調解員的培訓,進一步提高他們的業務能力,提高人民調解的水平和實效。強化和完善培訓制度,真正將培訓學習和人民調解的實踐操作結合起來,使人民調解員能夠發揮“第一道防線”作用。
(三)加強信訪法治化建設。加大信訪工作條例宣傳力度,規范受理辦理程序,引導信訪人員依法依規維權。
四、行政執法方面
(一)加強綜合執法隊伍建設。加強執法人員業務培訓,提高執法人員專業能力,組織法律法規知識專題學習,促進執法人員文明執法、人性執法、溫情執法。
(二)鞏固監督制約制度。認真貫徹落實各項監督制約制度,綜合運用信息化監督考核、日常監督檢查及年度重點檢查等手段,重點抓好對行政處罰專項跟蹤檢查,進一步推動行政執法監督檢查的整體提升。
(三)完善程序執法。進一步配齊和完善執法設備,添置專業取證器材、現場執法打印機、信息采集儀等,加強與上級執法部門執法對接,確保依法執法、按程序執法,杜絕違法執法帶來的負面影響。
城南街道辦事處
?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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