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吳中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
蘇州市吳中區政務服務中心
蘇州吳中經濟技術開發區一站式服務中心
吳中生態環境局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和蘇州市生態環境局關于法治政府建設方面的重要決策部署,依法全面履行生態環境部門職責,強化依法治污,為促進全區生態環境持續改善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加強法治建設統籌部署
一是堅持習近平法治思想指引。我局將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一項長期堅持的重要政治任務緊抓不放,將《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綱要》納入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重點學習內容;積極組織全體干部職工參加全市環保系統開展習近平法治思想專題學習、專題報告、專題研討、專題培訓“四個專題”活動,不斷提高全體干部職工對習近平法治思想的認知水平和運用能力;通過“吳中治污攻堅”微信公眾號專題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義和科學內涵;創建太湖生態島生態環境法治與警示中心,傳播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態環境資源司法理念,推動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宣貫在更大范圍入腦入心、走深走實。二是強化法治建設組織領導。我局堅持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將法治工作納入全局工作的總體部署。明確局主要負責人為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局主要領導召開黨組會專題研究部署法治建設工作,將法治建設工作納入全局年度工作要點,并在年度述職報告中匯報法治工作。不定期召開局長辦公會對環境處罰案件、環境審批項目等重大行政決策事項進行集中討論,切實發揮“關鍵少數”在法治建設中的“關鍵作用”。同時為突出法治工作的重要性,結合機構改革和本單位實際,設置了法制宣教科(局僅保留有4個業務科室),明確為局法治工作牽頭科室,配備5名專職法制工作人員,聘請2名專業法律顧問,對行使的行政權力進行合法性審查,推進依法行政工作。三是提升全局依法行政水平。今年以來,通過專家授課、旁聽庭審、技能競賽、在線學習等方式,以生態環境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為重點組織開展專題學法培訓;通過購買發放法律書籍、編制學法清單、組織業務交流研討等方式,在工作中學法,在學法中工作,全面落實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學法制度要求,推動法律法規落地見效;通過組織開展業務骨干常態化輪流講課和交叉互查等活動以練促學,有效提高了環境執法實戰本領,全面提升了生態環境隊伍執法監管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全面依法履行部門職責
一是深化垂改體制改革。2019年實施“垂改”,吳中生態環境局成為蘇州市生態環境局的派出機構,行政主體資格、執法程序等均發生了相應的變化。垂改后,每年蘇州市生態環境局與吳中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局簽訂《行政執法委托協議》,執法局作為受委托單位以“蘇州市生態環境局”的名義,承辦行政執法及處罰事項,執法權無外包情況。吳中生態環境局嚴格按照權力清單行使權力,權力名稱、權力類型、設定依據、行使層級、行使內容等要素齊全完備、合法有效。二是堅持科學民主決策。制定《蘇州市吳中生態環境局黨組會議制度》《蘇州市吳中生態環境局局長辦公會議制度》和《蘇州市吳中生態環境局局務會議制度》,對局重大行政事項實行局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機制。認真貫徹落實重大行政決策機制,全面落實重大行政決策項目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廉潔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具體要求,確保重大行政決策結果科學公正合法。大力推進環境信息公開,主動依法向社會公開環境信息,進一步規范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的受理和答復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知情權、監督權。注重發揮法律顧問作用,為部門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服務。三是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嚴格執行執法程序,規范使用執法文書,鞏固運用“543”工作法、現場執法“八步法”,實行污染源監管“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機制,全面提升生態環境執法規范化、精準化水平。2023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87件,處罰金額為927.489萬元。今年共涉及行政訴訟案件3件,無敗訴情況。今年我局2個案件榮獲區十大行政執法處罰案件。四是持續提供綠色幫扶。推進審批權限下放與承接工作。目前已實現吳中經濟技術開發區、太湖旅游度假區的審批權限下放。執行“三線一單”管理制度,優化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流程實現提速增效,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的辦結時限由法定的60、30個工作日提速至27、15個工作日,開通重大項目“綠色通道”提前主動介入幫扶。加強環保信用修復指導,盡可能降低不良信用評價結果對企業重要環節(上市、融資等)的負面影響,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服務高質量發展。五是實施包容審慎監管。嚴格遵照《江蘇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規定》《蘇州市環境保護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制度》等文件規定,嚴格執行《長江三角洲區域生態環境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依法不予行政處罰清單》以及《蘇州市生態環境系統涉企“免罰輕罰”清單3.0版和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清單》,2023年免予處罰13件,涉及金額190.512萬元;從輕處罰15件,涉及金額58萬元。六是落實普法責任制。制定2023年度“誰執法誰普法”工作計劃,分解普法任務,制定責任清單,建立責任領導及聯絡員制度,定期會商推進,形成了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各單位科室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在“6?5”世界環境日等重要時間節點開展“送法入企”、以案釋法、微信圖解環保法律等系列普法活動,營造社會共治、自覺守法良好氛圍。七是依法有效防范化解突發事件。認真開展風險隱患摸排,開展突發環境事故隱患自查自糾行動,提升企業環境風險防控能力。充分發揮非訴糾紛解決機制作用,及時化解與生態環境行政管理有關的爭議糾紛,并制作調解案卷歸檔。加強環境信訪調處工作,提高信訪工作法治化、規范化、標準化水平。2023年,我局依法調處調解環境信訪件共1522件,同比下降61%,辦理信訪有獎舉報5件,獎勵金額9000元。
三、積極開展法治創新實踐
持續擴大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基地示范效應,基地通過建立生態修復項目庫實施清單“雙向匹配”機制,按照“選擇替代修復項目-繳納資金-實現環境服務功能等量恢復”三步走的模式,高效便捷地開展生態修復,積極探索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實施新路徑。截至目前已落地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45件,涉及修復資金約226.4萬元。基地建設成效得到了生態環境部的表揚,并在2023年10月22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專項工作報告會上被黃潤秋部長作為破解“該用不敢用”“能用不愿意用”難題的有益探索加以匯報。中國環境報、蘇州日報等主流媒體對基地建設成效進行了宣傳報道。
下一步,我局將繼續深入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依法行政、依法推進、依法保護,以法律武器治理環境污染,用法治力量保護生態環境,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為打造“天堂蘇州、最美吳中”,以高品質生態環境支撐吳中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的法治保障。
主辦單位:蘇州市吳中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網站支持
備案:蘇ICP備10060399號 網站標識碼:3205060031
公安部備案號:32050602010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