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吳中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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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 73011256/2023-00170 |
生成日期: | 2023-07-26 |
公開日期: | 2023-07-26 |
發布機構: | 吳中區應急管理局 |
文件編號: | 無 |
內容概述: |
案件背景:
5月15日,《工貿企業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應急管理部令第10號)正式施行,新增了承包、承租單位的安全管理,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等3項涉及管理方面的判定標準。新規施行后,吳中區應急管理局持續開展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為督促企業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現對重大事故隱患典型違法案例進行以案釋法,警醒企業高度重視、舉一反三,認真組織學習新標準,積極防范和遏制各類生產安全事故。
案例經過:
2023年6月8日胥口鎮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在蘇州某貿易有限公司進行安全檢查時,發現特種作業人員趙某正在從事戶外廣告牌安裝焊接作業,執法人員通過查詢應急管理部官網“特種作業操作證及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詢平臺”,發現作業人員趙某并未取得特種作業證書,該行為被判定為重大隱患,執法人員立即制止了該作業。經調查,作業人員趙某是蘇州某廣告傳媒有限公司員工,該公司受委托為蘇州某貿易有限公司進行戶外廣告牌的安裝,這兩家公司之間并未簽訂安全管理協議,也沒有在委托安裝合同中明確雙方的安全管理職責,在作業前,蘇州某貿易有限公司也沒有對廣告公司員工趙某是否有作業資質進行審查,該行為被判定為重大隱患。
處理結果:
胥口鎮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現場開具《現場處理措施決定書》,要求趙某立即停止作業;蘇州某貿易有限公司未與該廣告公司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且未對廣告公司的安全生產統一協調、管理,執法人員依法對蘇州某貿易有限公司和蘇州某廣告傳媒有限公司分別進行立案查處。
安全提示:
在安全管理中,凡是動用明火或者可能產生火種的檢修作業都屬于動火作業。焊接作業現場熔融的金屬火花會到處飛濺,操作不慎極易引發火災事故。無證焊接、未辦理動火作業審批、焊接時未清除周圍可燃物等這些違規焊接作業是被明令禁止的!請施工單位在進行焊接、熱切割等動火作業時,嚴格執行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及時清理作業環境,務必與周圍可燃物、易燃物保持安全距離,嚴禁在易燃易爆場所開展動火作業,全過程落實現場管控措施。
生產經營單位委托其他單位進行危險作業的,應當在作業前與受托方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并落實相關規定,對受托方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并加強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不得將危險作業委托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
法條鏈接:
《工貿企業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令第10號)第三條 工貿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判定為重大事故隱患:
(一)未對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或者未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的;
(二)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上崗作業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相應資格,方可上崗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的范圍由國務院應急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九條:
生產經營項目、場所發包或者出租給其他單位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與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賃合同中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生產經營單位對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安全問題的,應當及時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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