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吳中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
蘇州市吳中區政務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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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 1419515/2022-00033 |
生成日期: | 2022-05-16 |
公開日期: | 2022-05-16 |
發布機構: | 吳中區民政局 |
文件編號: | 無 |
內容概述: |
“明天計劃”項目
“明天計劃”項目是由中央及省級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民政部和省民政廳分級組織管理,各級民政部門和兒童福利機構具體運作實施,主要針對本省戶籍0—18周歲孤兒開展的醫療康復項目。江蘇省級“明天計劃”項目資金,將項目資助對象擴展至一定醫療范圍和特定病種的困境兒童。孤兒和孤兒外其他困境兒童年滿18周歲后仍在普通高中、普通全日制本專科學校、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和高等職業學校就讀的,可繼續享受項目資助。同時,“明天計劃”還為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提供每兩年一次的體檢,以便于全面掌握兒童的健康以及生長發育情況。
資助內容
1.診療費用:針對符合資助條件的困境兒童。
(1)社會散居孤兒:年度內住院和門診自負費用設1000元起付線,1000元以上部分“明天計劃”項目資助80%。年度門診自負費用資助上限為1萬元,住院自負費用資助上限為3萬元。
(2)父母監護缺失的兒童、父母無力履行監護職責的兒童:年度內住院自負費用設2000元起付線,2000元以上部分“明天計劃”項目資助70%,年度資助上限為3萬元。
(3)重殘兒童、貧困家庭中的兒童:年度內住院自負費用設3000元起付線,3000元以上部分“明天計劃”項目資助60%,年度資助上限為3萬元。
(4)農村先天性心臟病兒童:年度內住院手術治療自負費用設3000元起付線,3000元以上部分“明天計劃”項目資助60%,年度資助上限為1萬元。
(5)骨髓移植、器官移植、惡性腫瘤兒童:年度內住院自負費用累計在10萬元以上的,“明天計劃”給以每人每年資助2萬元。
2.康復費用:只針對符合資助條件的孤兒。
孤兒資助標準每人每年不超過3萬元,需到非定點醫院、非定點康復治療機構進行語言訓練、心理康復的,經報省“明天計劃”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批準,資助標準每人每年不超過3萬元。
3.特殊藥品費用:符合資助條件的社會散居困境兒童。
社會散居孤兒、父母監護缺失的兒童、父母無力履行監護職責的兒童、重殘兒童、貧困家庭中的兒童特殊藥品費用的自負(非醫保目錄藥品,不受醫保報銷前提限制)部分,“明天計劃”項目資助60%,年度資助上限為1萬元。特殊藥品目錄如下:
(1)患心臟病服用或注射波生坦(全可利)、瑞莫杜林;
(2)患結節硬化癥服用依維莫司;
(3)器官移植服用雷帕霉素(雷帕鳴口服溶液,又名西羅莫司);
(4)患血液病服用或注射伏立康唑、培門冬酶、泰能、靜注人免疫球蛋白、白消安注射液(白舒非);
(5)患慢性腎功能衰竭注射左卡尼汀。
4.輔具器具配置費用:針對有功能障礙的孤兒、父母監護缺失的兒童、父母無力履行監護職責的兒童及上述三類困境兒童年滿18周歲以后的在校學生。
上述三類困境兒童在定點機構配置矯正器、矯正鞋、假肢、人工耳蝸、助聽器等康復輔具費用的自負部分,其中人工耳蝸、骨導助聽器等特殊康復輔具需在省“明天計劃”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定醫院配置。
5.體檢費用:針對孤兒、父母監護缺失的兒童、父母無力履行監護職責的兒童及上述三類困境兒童年滿18周歲以后的在校學生。
每2年1次的體檢費用,資助標準每人每次不超過800元。
6.住院服務費用:社會散居孤兒。
主要包括患兒營養費、接送患兒費用、住院期間陪護費、組織定點醫院篩查費用以及其他與患兒治療相關的費用支出。社會散居孤兒年度住院自負費用在1萬元(含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資助標準一般為每人每年3000元;年度住院自負費用在5萬元(含5萬元)以上的,資助標準一般為每人每年5000元。
(一)資助范圍:
患兒2021年度(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醫療康復費用的自負部分(即相關費用總額扣除醫保報銷、大病保險報銷、醫療救助、康復救助等費用后的剩余部分,統稱“自負費用”)。因未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或未辦理轉診手續等原因導致醫保不予報銷的費用不納入資助范圍。
(二)申報方法:
困境兒童監護人可至困境兒童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遞交申請資料。
(三)申報截止時間
2022年5月9日起至2022年5月25日
(四)重要事項提醒
“明天計劃”嚴格實行定點醫院診療康復制度。在非定點醫院診療、購置特殊藥品、康復、體檢產生的費用,不予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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